渭南市潼关肉夹馍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产经营规范第十三条有效潼关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小麦、生猪、油料、香料等潼关肉夹馍主要原材料的本地化种植养殖,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创建潼关肉夹馍原材料示范基地,提升原材料品质和品牌附加值。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