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数字赋能第四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有序流动,实现平安建设业务协同。网信、公安、司法行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信访、消防救援、大数据发展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数据汇集共享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