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二章 共建共治第十二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积极参与所在地平安建设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