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本省加强与北京市等的协调,建立健全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永定河流域上下游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偿和支持力度。

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保护现状、保护成本、保护成效等因素合理确定、动态调整。

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方式。

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应当用于本地区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

永定河流域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生态保护补偿、绿色金融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