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永定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永定河流域的遗产保护、文化挖掘、文脉传承、环境整治、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对永定河流域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保护和利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