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五条有效永定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河湖水域岸线等管控规定,实行河湖岸线分区管理,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开发利用强度,维护河湖岸线自然形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