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三条有效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传承、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