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尚德守法的先进典型,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