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与食品有关的行业组织应当推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依法生产经营,促进本行业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