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