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等有关部门对湿地资源进行调查评价,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及资源数据库,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告,开展湿地监测、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