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到产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中小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推动黔货出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