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金融管理部门应当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增加普惠金融在考核中权重占比,降低小型微型企业金融利润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落实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