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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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三条

有效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法治保障、科技支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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