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旅馆、民宿等住宿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查验义务,如实登记客户姓名、证件类别和号码、入住退房时间等信息。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住宿服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