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依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积雪,应当及时清扫和铲除,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