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