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第六章 促进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重点产品、配套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和应用研究,促进大数据技术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