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第四章 应用赋能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智能监管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智慧治理能力。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