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监护人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各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内容,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协议不得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监护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服务秩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