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或者本行政区域内新闻媒体上公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