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四)依法应当报送备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