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