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任务,由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保证按期完成。承担前款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