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章 许可与备案第九条有效旅馆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许可。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