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康复和护理医疗服务。鼓励和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并将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