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五条有效养老服务收费应当按照价格管理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类型、设施设备条件、服务质量、照料护理等级、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养老机构服务主体资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