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学校职责第十一条有效学校应当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