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赋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