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民间资本推荐投资项目,发布项目需求清单。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并向社会公开。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土地、能源、环境容量和资金等要素保障上予以支持。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