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引导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民间资本推荐投资项目,发布项目需求清单。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并向社会公开。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土地、能源、环境容量和资金等要素保障上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