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工程质量第四十条有效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费用和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