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十九条有效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禁止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