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第六章 体育场地设施第四十五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健身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无体育设施的已建居民区应当逐步配备体育设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