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五章 体育产业第三十八条有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制度和措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