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三章 学校体育第十九条有效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体育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