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九条有效本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公开和期限制度。经营权的公开和期限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