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合法经营、优质服务、安全便民、节能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