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科技特派员履职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办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未明确规定的,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通过合同约定。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