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