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因客观条件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制定与保护要求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