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特色品牌保护机制,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品牌保护和推广,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品牌整合,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