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健身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