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体育、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设体卫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公民体质监测、运动干预等工作,依法使用体质监测数据,为公民提供运动处方服务。鼓励体质测定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运动健康评估、运动康复训练、运动理疗等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鼓励医疗机构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提供体重管理及肥胖症诊疗服务。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