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鼓励、支持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产业,推动全民健身与商业、文化、旅游、卫生、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