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应当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体现中国建筑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场所内陈列物应当符合本宗教教义教规,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