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