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制定完善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和用地安排、行政许可办理、融资支持等保障措施,深化制度创新,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支持和保障城市更新。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