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停车管理与服务,做好停车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衔接、道路范围以外的停车行为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查处机动车道路违法停放行为,规范停车秩序。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体育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审批服务、国防动员及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停车管理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