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人应当建立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开展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鼓励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人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进行运行维护。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