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协同合作,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区域性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务服务协作、执法协同和资质互认,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